安全生产需要“重火恒温”

2015-07-21 16:1:33 作者:魏彦琦 点击: 字体:  颜色:                 
“安全生产”作为生产企业老生常谈的核心内容,一直是所有业务开展的基础,它就如同这个夏天的温度一般持续高温发酵,热度不减。2014年12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出台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在安全生产领域迈入“最严苛”时代,更高的安全生产标准和更严厉的违规处罚措施将走进所有生产行业。而作为电力企业,火电、水电、新能源等等不同特性的发电主体,安全更是其发展的根基。新版安全法的高标准、严要求不仅是以法律形式约束员工们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同时也更加坚定了我们将“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理念延伸到法规中去,践行到行动中来。

  2015年6月,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已经落幕,这也是新版安全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大型“安全生产月”活动。在6月中,集团各所属企业都依据实际情况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做了一次各个环节的细致“体检”,从安全教育到实地演练,从人员意识到设备健康无不追根溯源,不断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的高墙。但是,轰轰烈烈的“安全生产月”过去之后,各企业是否也能拿出百分百的毅力将安全生产日常化、规范化、常态化呢?答案未曾可知。要想让安全成为促企业发展的基石,成为保护人员安全的屏障,就必须坚持“重火恒温”。

  “重火”在于完善监督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大至一个国家的治理,小至一项工作的细节,监督管理都是不可或缺的力量,它是权衡在双方之上的“第三只眼”。在生产工作中,如果说安全意识是“基石”,那监督管理就是左右安全生产成败与否的“金刚钻”。一个良好的监督管理体系会将危险扼杀在萌芽状态中,是保障安全最为有效的手段。在现实中,往往出现安全事件的时候确定不了第一责任人,致使安全生产法规形同虚设,践行无力。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一是责任主体不明确,各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让监管无处下手;二是违规违纪成本太低,责任追究不彻底,大大降低了法律在现实中的威慑力。而要想将监督管理做实做细,引入考核机制是必然之举。只有通过制定更加完备的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中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将责任制完全贯彻,杜绝以包代管,避免因体系推进不力而造成的监管滞后,增加责任人违规违纪的成本代价,才能增加法律威慑力,让安全不仅仅是员工的责任,更加成为其必须履行的义务,这样才能形成监督管理与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

  “恒温”在于强化人员意识,注重日常细节。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任何法规制度最终都需要我们生产人员来执行并产生效果,而现实中,一些员工心理上的怠慢和忽略却成为我们做好现场安全工作的重大障碍。员工们往往会因为长周期的安全生产形势等各种原因而放松警惕,疏于日常安全管理。可问题常常隐藏在“表面安全”之下,安全意识薄弱也许可以侥幸躲过一劫,但量变必然会引起质变,生产事故最终的发生一定是因为安全意识薄弱所导致的。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安全生产中,千千万万个日夜守护正是为了打好事前防控,做好事中把控,让每一次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发生率都降到最低,让每一次出现的安全问题都能以最快的“利刃”将其化解。所以,强化人员安全意识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频繁性的工作,需要企业与员工上下齐心,共同维护推进。企业在营造安全文化环境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员工则要切实树立起主人翁的责任感,把每天每项工作都当成是为了企业安全发展添的砖加的瓦,精于细节,严于点滴,擦亮安全意识盲区,填补日常安全行为漏洞,加强安全隐患把控,持之以恒地拉紧“安全防线”。

  安全生产不能徒有其表,不能走马观花,必须“重火”打压,强势保障;必须“恒温”磨砺,点滴维护。在安全生产这条道路上,不能只局限于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及几次宣传,而要将其视作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立足点,从大到小,从里到外,从制度到监管,从强化意识到严格落实,都能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将安全印刻在每一个生产环节中,才能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位主体上,最终确保企业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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